为了进一步提高我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大学生心理健康素质的提升,根据《中共山东省委高校工委关于举办2015年山东省大学生心理健康节的通知》要求,学生处(团委)、德育教学部联合举办第十一届大学生心理健康宣传月活动。具体活动内容如下:
一、活动主题:放飞梦想·体验成长
二、活动时间:2015年4月25日——2015年5月25日
三、活动安排
(一)山东省高校大学生心理微博原创大赛
1.参赛要求:
(1)围绕大赛活动主题,以原创或转发等形式通过文字、图片反应新时代大学生积极向上、感恩陪伴的正向心理面貌,充分展现在与亲人、师长、朋友一同相伴前行中的思考力量、行动美丽、坚韧品质;所有微博发布内容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健康向上,无不良内容;
(2)参赛微博内容中原创作品必须为作者本人原创并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非原创内容应标注出处或以转发形式发布,否则,由此而引起的因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申报者及其单位承担,大赛主办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参赛微博以4月20日至5月10日期间发布的内容为评选主体内容;
(4)微博评选标准将从微博发布内容、发布数量、粉丝数量、原创转发比例等方面进行评价考量。
(5)曾获奖微博不再重复参赛。
2.参赛方法:提交《大学生心理微博大赛参赛申报表》(见附件1)至电子邮箱xinli5251@163.com。每系限报3份参赛作品。申报截止日期为2015年5月8日。
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将评出一等奖二名,二等奖四名,三等奖六名,并推荐获一等奖的同学参加山东省高校大学生心理微博大赛。
负责人: 张 俊 曲晓辉
承办单位: 学生处(团委)学生科 德育部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
(二)心理健康知识展
时间:2015年5月6日——2015年5月25日
负责人: 张英蕾
承办单位: 德育部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
(三)心理情景剧大赛预赛
时间:2015年5月6日下午1:00—4:30
地点:实训技能楼623室
负责人:王亚楠、李莎
承办单位:德育部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 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
活动要求:
(1)心理剧应有具体事件、情节,并且内容丰富,是大学生日常生活、学习、工作、人际交往等方面所折射的心理现象,如人际困难、学业困扰、网络成瘾等,剧情能深刻、充分反映角色内在的心理冲突和心理协调过程;
(2)每个剧目时间限制在15分钟以内;
(3)参加演出人员为在校大学生,鼓励原创剧本
(4)请各系在5月5日下班之前,将选出的心理情景剧剧目报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5月5日下午2节课后派一名学生到办公楼325室抽签决定次日的演出顺序。
(四)心理健康知识讲座
主题: 心灵探秘 ——解开“梦”的面纱
时间:2015年5月13日下午1:30—3:00
地点:实训技能楼623室
主讲人:庄雅玲
承办单位:大学生心理健康协会
(五)2015年山东省高校心理健康优秀论文评选活动
1.参赛要求:
(1)我院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和各系辅导员
(2)已在省级以上(含省级)获过奖的论文不参加评选。
2.论文要求:
(1)密切联系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实际,有较高理论价值和较强的实际指导意义;
(2)论文必须原创,杜绝抄袭剽窃他人成果,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
(3)主题明确,结构严谨,论据充实,文字表述规范、简洁、流畅;
(4)论文只上报电子版,基本格式为:A4纸型、标题为三号黑体、正文为小四号宋体、单倍行距、注释和参考文献用五号宋体,字数不超过5000字,统一报送。论文应包括:题目、作者、单位和邮编、摘要、关键词、正文和参考文献等;
(5)请各系将论文于2015年5月9日前发至电子邮箱xinli5251@163.com,每系限报一篇(已发表的请注明发表时间、刊物名称),我们将择优推荐。
负责人: 张俊 曲晓辉
承办单位:学生处(团委)学生科、德育部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
(六)系部心理健康节活动方案及总结
要求:各系根据以上活动安排,结合本系学生特点、心理健康状况等制定具有本系特色的心理健康节活动方案,开展更多的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心理健康节结束后,请各系及时进行总结。
请各系将心理健康节活动方案于4月30日之前、总结及各项活动图片于5月18日之前发至电子邮箱xinli5251@163.com.
负责人:张俊 庄雅玲
承办单位:学生处(团委)学生科、德育部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
(七)心理情景剧决赛及心理健康宣传月总结表彰大会
1、心理情景剧大赛决赛
时间:2015年5月20日下午2:00—4:00
地点:电教一楼报告厅
负责人: 张俊 曲晓辉
承办单位:学生处(团委)学生科、德育部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
2、心理健康宣传月总结表彰大会
内容:总结表彰心理健康宣传月活动中的优秀组织单位,各项活动的获奖个人和单位。
时间:2015年5月20日下午4:00—4:30
地点:电教一楼报告厅
负责人:张 俊 曲晓辉
承办单位:学生处(团委)学生科、德育部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
学生处(团委)、德育教学部
2015年4月23日